
系列文章:和日本人在日本的结婚手续
在之前的博文里,我写到了在日本结婚所需要准备的资料,大致如下:
| 材料 | 说明 |
|---|---|
| 结婚届 | 只要在日本办手续,这一项都是必须的 |
| 出生证明书(出生公证) | 由国内公证处发行 |
| 护照和护照信息译文表 | 译文表由役所提供 |
| 独身证明 | 可以去中国大使馆领取,声明书+公证书是一套 |
| 申述书 | 用来说明中国无法发行日本政府认可的”婚姻条件具备证明书”,自己手写一张即可 |
| 离婚证明(如有离婚史) | 需要原件、复印件和翻译件,细节后续会另文记录 |
以上材料,我都已经在之前准备完毕。
提交前的预检
拿到所有文件之后,可以提前去役所让工作人员帮忙查错,确认没有问题。我自己前前后后去了役所3次,才把资料全部确认妥当。
整个过程没有出什么大问题,但有几个细节需要特别留意:
- 所有复印件都要按原始尺寸复印——我的护照因为用了扫描件,打印成了A4大小,结果被告知需要”原寸大”
- 国内家属姓名如果带有多种对应汉字写法的字,最好提前和役所工作人员核对清楚(比如”叶””机””杰””干”这类在日文里存在多种对应写法的字,需要确认具体对应哪一个)
结婚手续当天
当天带好事先确认完毕的全部原件、复印件和翻译件,不需要预约,直接前往役所即可。资料确认大概需要1小时,可以选择坐在窗口前等,也可以选择出门喝杯咖啡,等里面确认完毕后的电话。
办完之后,役所会宣告结婚成立,随后变更我太太的户籍——而我因为是外国籍,依然没有日本户籍。
在日本役所办结婚,并没有像中国那样发一张结婚证。婚姻关系一般要靠上面这张纸,或是住民票上记载的夫妻关系,来作为证明。
每一次婚姻,都是一次”事件”。至此,在7年10个月之后,我告别了”バツイチ”(离过一次婚的身份),重新回到了”已婚”的群体里。
但事情还没有结束。
遗留的部分
确切地说,我太太这边的手续到此为止已经完成,但我自己的手续还没走完。我们国内户口本上记载的婚姻状态也需要相应变更,由此产生的具体手续,我会在后续的文章里更新——目前这部分还在进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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