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公司可以随便降薪吗?

在日本,公司可以随便降薪吗?
降薪?
在日本,公司可以随便降薪吗?

短短一句话:日本公司不能”随便”降薪,法律对这件事的管控很严。但这不代表降薪绝对不可能,只是门槛相当高,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才能合规操作。

法律的基本立场

日本《劳动契约法》把薪酬视为劳动条件的核心部分。公司想改动员工的固定薪酬,不是老板拍一下桌子就能决定的事。单方面、无正当理由地强制降薪,在法律上通常直接被认定为无效。

这个原则出发点很简单:员工在签劳动合同时,是基于特定的薪酬条件答应来工作的。如果公司可以随时降薪,合同的约束力就失去了意义。

关键原则:薪酬属于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变更合同条款,原则上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不能由一方单独决定。

企业合法降薪的几条路径

话虽如此,并不是说降薪完全没有可能。以下是几种在法律上站得住脚的方式:

1

员工真正同意

《劳动契约法》第8条允许双方协议修改合同。但”同意”这件事,法院审查得非常严格——即使员工在文件上签了字,如果能证明是被迫签的(比如被告知”不签就解雇”),法院会判定同意无效。公司必须提供财务数据,说明降薪的必要性,并给员工足够的考虑时间。

2

修改全公司的就业规则

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想通过修改《就业规则》来统一降薪,必须满足第10条所说的”高度合理性”。法院会从多个角度审查:企业是否已经濒临倒闭?管理层有没有先削减自己的薪酬?有没有和工会或员工代表充分协商?仅仅说”利润下滑”或”想保持利润率”通常不够。

3

考核制度下的降级

如果劳动合同本身就写明了”薪酬与职级挂钩”,那么员工经过公正透明的考核被降职,随之而来的职务津贴或等级薪酬下调,在法律上一般是允许的。但这种考核不能带有报复性或歧视性,也不能出现跨越多个等级的极端降档。

4

调整浮动部分(奖金与业绩薪资)

这是企业在业绩不好时最常见的合法操作。如果合同里规定奖金是根据公司业绩和个人表现浮动发放的,那么少发甚至不发,并不违法。同理,薪酬结构中明确划分了”固定基本工资”和”浮动业绩薪资”的,浮动部分减少也没有问题——但基本工资依然不能随便动。

四种方式对比

方式法律依据操作难度主要限制
员工自愿同意劳动契约法 第8条较难法院对”自愿”审查极严,被迫签署无效
修改就业规则劳动契约法 第10条较难须证明”高度合理性”,须含管理层减薪
考核降级就业规则 / 劳动合同约定中等须事先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考核须公正
调整奖金及浮动薪酬劳动合同约定相对容易须在合同中明确为浮动制,不可触及固定基本薪

惩戒减薪另有上限

还有一种情况:员工犯了错,公司以惩戒为由扣薪。这在日本也是被严格限制的,《劳动基准法》第91条设有明确上限:

⚖ 劳动基准法 第91条 · 惩戒减薪上限
  • 单次违规可扣减的金额,不得超过该员工一天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
  • 一个月内所有惩戒扣减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当月总薪资的十分之一

这个规定的意思是,就算员工确实出了问题,公司也不能随意大幅扣薪。处罚要在法定范围内,超出部分无效。

公司业绩不好,通常会怎么做?

理解了上面的法律框架,再来看看实际中企业的应对逻辑就很清楚了。当业绩下滑时,一家正规企业的标准操作顺序大致是这样的:

企业应对业绩下滑的常见顺序

① 削减高管和董事的薪酬(表明降薪从上面开始)

② 压缩办公开支、减少加班

③ 调整或取消当年度奖金(賞与)

④ 尝试与员工协商、争取自愿同意的薪酬调整

⑤ 在证明有高度必要性后,才考虑通过修改就业规则的方式统一调整

真正走到最后一步的情况并不多见,因为举证难度和败诉风险都相当高。大多数企业会停在奖金和加班费的调整上,不去碰固定基本工资。

总结

不能做的

以业绩不佳为由,单方面直接削减员工固定基本工资,不需要任何理由或程序

可以做的

调整浮动奖金;在员工真正自愿同意后修改合同;依据明确考核制度实施降级

需要高门槛才能做

通过修改就业规则统一降薪——须证明高度必要性,须管理层先行减薪,须充分协商

简单说:在日本,固定薪酬受到劳动法的有力保护,不是公司想动就能动的。了解这一点,对在日工作的人来说,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基本认知。


本文内容基于日本《劳动契约法》及《劳动基准法》的一般性解读,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因劳动合同条款、就业规则内容及个案事实不同而存在差异。如遇实际纠纷,建议咨询劳动法方向的专业律师或向劳动基准监督署寻求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