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文章:《仇恨言论解消法》施行满十年
今年是《仇恨言论解消法》施行满十年的日子。这部法律的诞生,曾被在日外国人视为迈出的”第一步”;十年过去,街头的仇恨示威确实少了很多,但战场也悄悄转移到了看不见的地方。这篇文章想梳理清楚:这十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现行法律的边界在哪里,以及那些补上空白的地方条例又做了些什么。
一部”没有牙齿”的法律,为什么还是被称为里程碑
这部法律的正式名称是《本邦外出身者に対する不当な差別的言動の解消に向けた取組の推進に関する法律》,通称”仇恨言论解消法”。它于2016年6月3日公布并施行,是一部议员立法。
法律的核心内容并不复杂:宣告”不当的差别性言动不被允许”,要求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推动咨询体系建设、教育和启发活动。但它有一个从制定之初就被反复提及的性质——理念法。也就是说,它只宣示原则,既没有禁止性规定,也没有罚则。换句话说,即便有人在街头喊出极端的排外口号,单凭这部法律本身,并不能对其定罪或处罚。
这个设计并非疏漏,而是立法时刻意的取舍。日本宪法第21条保障表达自由,如何在打击仇恨言论和不过度限制言论自由之间找到平衡,一直是争议的焦点。理念法的形式,某种程度上是当时国会各方能够达成共识的最大公约数。
十年里,战场从街头转移到了网络
法律施行之初,最直接的效果体现在街头。曾经在日本各地公然举行的仇恨示威和街头宣传活动,在法律施行后明显减少,这也是日本法务省自身在历年的总结中反复提到的变化。
但与此同时,一个新的问题浮现出来:仇恨言论并没有消失,只是换了个地方存在。法务省在法律施行第八年的回顾中就明确指出,当初主要以街头示威等形式存在的仇恨言论,如今正变得更加多样化,不少转移到了打着选举活动、政治活动旗号的言论中,也有相当一部分蔓延到了社交媒体和网络论坛。这类线上言论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造成的伤害往往更难以追踪和遏制。
下面这个时间线,大致勾勒出这十年里的几个关键节点:
地方条例在填补国家法律留下的空白
正因为国家层面的解消法没有罚则,一些地方自治体开始通过自己的条例来补上这块短板。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川崎市。
川崎市在2019年12月通过了《川崎市差别のない人権尊重のまちづくり条例》,并在2020年7月全面施行。这部条例成为全国第一个为仇恨言论设置刑事罚则的地方条例。它采取三段式的处理程序:第一次违反行为发出”劝告”,第二次违反发出”命令”,如果仍然不听劝告继续违反,市长可以公开违法者的姓名等信息,并处以最高50万日元的罚款。法人违反的话,除了行为人本人,法人本身也要承担责任。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这部条例并没有将”仇恨言论”整体定为犯罪,真正触发罚则的,是违反者在受到劝告、命令之后仍然反复实施条例第12条列明的禁止行为——包括煽动他人离开居住地、煽动对他人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施加危害,以及将本邦外出身者比作非人的著作性侮辱。门槛并不算低,这也是条例在设计上尽量兼顾表达自由的结果。
除了川崎市,大阪市、东京都、大阪府等地也陆续出台了各自的条例,大多以拡散防止措施和公开言论内容为主,罚则相对少见。地方层面的探索,某种程度上正在替代国家法律暂时无法触及的部分。
写在最后
十年时间,一部理念法完成了它最初的使命——让”仇恨言论不被允许”这句话逐渐成为社会共识,街头的喧嚣也确实安静了不少。但它同时也暴露了自己的局限:当问题转移到网络这个更难追踪、更难定责的空间时,一部没有罚则的法律很难提供实质性的约束。地方条例的探索,尤其是川崎市的实践,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补充路径,但覆盖范围终究有限。
这也是这个系列接下来要展开的部分:那些在网络上持续发表歧视言论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们的偏见又是如何”看人下菜碟”的?下一篇,我们从法律条文回到具体的人,聊聊网络仇恨言论参与者的真实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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