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日本公民在日本结婚的手续(当天手续和遗留部分)

之前的博文里我说到了在日本结婚所需要准备的资料。

  • 结婚届(这个只要在日本办手续,都是要的)
  • 出生证明书(出生公证,由国内的公证处发行)
  • 护照和护照信息译文表(役所会给)
  • 独身证明(可以去中国大使馆拿,声明书+公证书,一套)
  • 申述书(为了说明自己所在国,也就是中国无法发行日本政府所承认的,婚姻条件具备证明书所需要的一张纸,自己手写即可)
  • 离过婚的(比如我)需要提供离婚证原件,复印件,和翻译件(细则会在之后写)

上述资料我都在先前准备完毕。

在拿到所有的文件后,可以事先去役所让里面的人查错,确定没有问题。我就前后去了役所3次,以确认资料都没有问题。

我这并没有发生太多问题,但一些非常细小的部分需要注意

  • 所有的复印件都需要原尺寸复印(我的护照因为用扫描件而打印成A4大小,被告知需要“原寸大”)
  • 在中国的家属有汉字对应的最好和役所的人核对(比如名字里有“叶”,“机”,“杰”,“干”等在日文里有复数可对应字的,需要确认对应哪个)

当天拿好事先确认完毕的所有原件,复印件,翻译件,无需预约,前往役所。

资料确认大概1小时,可以选择坐在窗口前等,也可以选择出门喝杯咖啡等里面确认完毕的电话。

办完后役所会宣告结婚成功,然后改变我太太的户籍。(而我因为是外国籍,依然没有户籍)


在日本役所办结婚并没有和中国一样的结婚证,婚姻关系一般靠上面这张纸或是住民票上的夫妻关系标记来证明。

每一次婚姻都是一次“事件”

至此,7年10个月之后,我告别“バツイチ”,重回“已婚”的群体中。

但是事情还没完。


确切地说,我太太的手续到此结束,但我的手续还没完。

我们国内的户口本上标注的婚姻状态还需要改变,而由此产生的手续,我将在后续更新。

目前还在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