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入管厅问永住被拒的真实理由

去入管厅问永住被拒的真实理由

3个月前收到了永住申请不许可的通知,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意料之外的事,但我还是想确认一下,除了超速之外,是否还有别的理由。于是,办完配偶签证的手续后,我没有直接离开入管厅,而是顺路走去了永住申请的咨询柜台。

去询问理由,需要带好这个。

等了大概20分钟,担当把我叫进一个小房间,门是开着的,用外面几乎听不到的音量,跟我说明了永住不许可的理由。

官方给出的理由只有一条:超速属于”罚金刑”,按判断标准,需要在该记录经过5年后再申请,才有可能在”综合判断”下获得通过。

理由只说了一条,剩下的要自己问出来

网上有种说法,入管确实需要回应这一次询问,但并不一定有义务把全部理由都告诉你。所以剩下能做的,就是把自己想知道、但对方没主动说的部分,一项一项问出来。

我当场提出了三个问题,而入管的工作人员也都给出了比较明确的回答:

我问的问题入管的回答
跳槽后仅2个月就申请永住,是否影响判断?本身不是问题。之前的纳税记录证明换工作频率不算高,看不出”职业不稳定”,而且这次跳槽待遇有明显改善。
申请永住后4个月搬家,是否影响判断?不构成”居无定所”的印象,不是问题。
是否憋够5年再申请就基本没问题了?“素行善良”不是绝对标准。5年后通过率会明显提高,但仍需综合判断其他因素,不是100%保证;另外下次申请时若签证年限变短(比如从5年变成1年),依然可能不通过。

最后一条的措辞明显更谨慎一些——”通过率比较可观,但不是100%”这种不把话说死的表达方式,听得出是经过培训的标准答法。

顺带问的一个题外问题

借着这个机会,我还顺嘴问了一个跟永住本身无关、但和当下处境有关的问题:换了配偶签证之后,在留期限会不会反而比现在更短?(我当时手上的工作签证有效期到2026年3月,是5年期。)

得到的答案是:配偶签证第一次申请,很多情况下只会给1年,所以12月才申请的话,确实有可能出现在留期限不增反减的情况。不过只要婚姻状态保持稳定,之后续签会逐步变成3年、5年,到那时可以再次申请永住。

整个咨询过程都用日语进行。如果语言不通,据说也有翻译可以对应,但具体怎么安排,我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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