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文章中我们看到了赠与税的课税对象人,了解了谁会成为赠与税的课税对象。而这篇文章,我们来看看税率方面的问题。
一、赠与税的两种征收方法
赠与税的征收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 历年课税「暦年課税」: 一年内收到的赠与财产总额作为计算赠与税额的依据。
- 继承时结算课税「相続時精算課税」: 赠与时,根据特别扣除额和一定的税率计算赠与税,并在赠与人去世时通过继承税进行结算。
本文我们首先看看“历年课税”的税率。
二、历年课税的计算方式
历年课税的计算方式如下:
在一个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所接受的赠与财产总价值(应税金额)减去基础扣除额110万日元后的余额(基础扣除后的应税金额),根据以下的计算方法,按照赠与税速算表计算赠与税额。
- 从一次赠与中获得一般赠与财产或特例赠与财产的其中之一的情况。
- 从一次赠与中同时获得一般赠与财产和特例赠与财产的情况。
三、特例赠与财产与一般赠与财产的税率区分
在赠与发生年份的1月1日时,若接受赠与者年满18岁以上,并且接受了父母或祖父母等直系尊属的赠与财产,在计算该财产的赠与税额时,按照下述【特例赠与财产用】赠与税速算表进行计算。根据该【特例赠与财产用】赠与税速算表计算赠与税额的财产称为“特例赠与财产”,其适用的税率称为“特例税率”。
| 基础扣除后的应税金额 | 税率 | 控除额(扣除额) |
|---|---|---|
| 200万日元以下 | 10% | – |
| 400万日元以下 | 15% | 10万日元 |
| 600万日元以下 | 20% | 30万日元 |
| 1,000万日元以下 | 30% | 90万日元 |
| 1,500万日元以下 | 40% | 190万日元 |
| 3,000万日元以下 | 45% | 265万日元 |
| 4,500万日元以下 | 50% | 415万日元 |
| 超过4,500万日元 | 55% | 640万日元 |
对于“特例赠与财产”以外的赠与财产,根据下述【一般赠与财产用】赠与税速算表计算赠与税额。根据该【一般赠与财产用】赠与税速算表计算赠与税额的财产称为“一般赠与财产”,其适用的税率称为“一般税率”。
| 基础扣除后的应税金额 | 税率 | 控除额(扣除额) |
|---|---|---|
| 100万日元以下 | 10% | – |
| 200万日元以下 | 15% | 5万日元 |
| 300万日元以下 | 20% | 15万日元 |
| 400万日元以下 | 30% | 45万日元 |
| 600万日元以下 | 40% | 105万日元 |
| 1,000万日元以下 | 45% | 155万日元 |
| 1,500万日元以下 | 50% | 205万日元 |
| 超过1,500万日元 | 55% | 405万日元 |
简单说就是,谁从谁这里得到馈赠,决定了税率的高低。
从文面上我们可以看到,打钱养父母的税率要比啃老的税率更高。(严肃)
💡 在这里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直系亲属的范围
- 配偶不算
- 外公外婆不算
- 岳父岳母丈人丈母娘不算
另外,受赠者年龄下限在18岁以上。但追溯发生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的赠与时,受赠者年龄的下限应在20岁。(因为“成年”的定义在那之后发生了变化)。
四、历年课税计算实例分析
为了方便理解,来举些具体的例子:
A从其父亲B处获得100万日元的赠与
此时赠与额低于基础扣除额,不发生赠与税。
A从其父亲B处获得300万日元的赠与
此时,300万日元在扣除110万后为190万日元,因其从其父亲处获得赠与,适用特例赠与,税率为10%,所以纳税额为19万日元。
A从其朋友C处获得500万日元的赠与
此时,500万日元在扣除110万后为390万日元,普通朋友适用普通税率,20%,为78万日元,再扣除25万,最终税额为53万日元。
五、总结与合理节税建议
即便在发生赠与税的情况下,只要每年的赠与不高于110万日元,其实也是免税的。而超过该金额后则会发生税额。
110万日元的基础扣除每年都会发生,如果课税对象要赠送大额钱财,可以使用蚂蚁搬家的方式,每年送一点。




